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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 操作指南请查收

转载 发布:2023/5/8 22:55:21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62 阅读

同城内工作发生变动

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处理?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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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是指在惠州地区因工作变动,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由原单位转移至新单位。

为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新入职单位经办人可在惠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此业务。

在什么情形下,职工需要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工作单位变动的;

2、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重新就业的;

3、单位改制、合并、分立、重组的;

4、单位撤销、解散、破产后,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线下办理操作指引:

需提供的资料为:(一)《惠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通过线下办理业务时,请务必下载电子清册,正确无误填写完整后存至U盘与此表同时使用);(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新入职单位经办人持上述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或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线上办理操作指引:

①新入职单位经办人进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惠州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栏目,选择“单位用户”—“省统一账户登录”或“SZCA证书登录”,进入到惠州公积金网厅系统首页。

②在惠州公积金网厅系统首页,选择“系统菜单”—“归集业务”—“个人账户同城转移”,默认打开个人账户同城转移办理页面,该功能适用于将已在惠州市其它单位账户下存在封存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到现缴存单位账户名下。

③如转移人数较少,可逐笔录入。点击列表上方的【录入】按钮,在打开的编辑页面输入个人账号、姓名及证件号码,录入后点击【确定】按钮,转移信息列表会显示已录入的个人记录。

④如转移人数较多,可批量导入。点击页面上的“归集导入模板”下载链接,按个人账户同城转移模板的填写说明填写要同城转移的个人信息,点击列表的【导入】按钮,上传导入文件,导入成功后,转移信息列表会显示已导入成功的个人记录。(批量转移适用于不同转出单位的多名职工集体转至同一转入单位。)

⑤如点击【提交】按钮后系统提示【批量数据校验错误,请查看详细信息】,点击【确定】按钮后,将鼠标移动到信息列表有颜色标识处可查看具体错误原因,修改或删除错误信息后再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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