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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美地家园项目违法违规销售

转载 发布:2023/5/23 13:17:31 来源:大亚湾区信访局 1725 阅读
来信人周***
来信主题仁和美地家园项目违法违规销售
受文单位大亚湾管委会  来信时间2022-06-30
来信类型投诉办理状态已回复 (已办理)
来信内容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我因认购惠州市大亚湾西区“仁和美地家园”1栋1单元2层203号房一事,已于2022年5月3日向惠州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总计5万元定金,现因发现房地产开发商存在多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对方退回我的5万元,希望各位领导调查清楚情况,为我们残疾人士主持一个公道!
开发商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
一、虚假宣传
1、 违规宣传升值价值,“大亚湾高端产业集结,擎动区域未来价值”、“目前已吸聚比亚迪、东风本田等龙头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临深价值邻里彰显”、“惠州融入深圳都市圈,未来发展腾飞”、“盐田、罗湖双区高速发展、利好辐射大亚湾”。营造营造与深圳经济的关系误导购房人错误认识该项目的价值。违反广告法的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和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
2、虚假宣传房屋的户型,开发商在对介绍八十几方的小户型时,宣传阳台可以改建成房间,而且这间房的面积只算一半,对购房人是很划算的,开发商利用“赠送面积、多一间房”来诱导客户。实际上这样的改建行为存在安全和消防问题,开发商实际将改建的不利后果转嫁至购房人头上,严重损害购房人利益。
二、虚假承诺:开发商以大露台为卖点大肆宣传,向本人宣传说该露台将来可以供本人使用,诱导本人支付了认购定金,但当本人后续要求将此写进合同中时,开发商却拒绝本人的要求,买方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三、本人发现合同中存在大量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并以友好磋商合同条款的态度和开发商沟通,但开发商却以合同备案为由拒绝与本人协商合同条款,还多次以违约为由威胁本人继续认购。
综上,恳请政府相关部门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针对开发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严办,督促开发企业将收取的5万元款项返还本人,也为广大的客户营造一个良好的房地产市场氛围!



回文单位大亚湾区信访局
办理时间2022-07-13
处理结果关于Jzxx202206301114507859的回复
关于您反映关于仁和美地家园项目违法违规销售的事项,按照相关条例规定,已由我区市场监管局处理,经调处,现将情况回复如下:1.2022年7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仁和美的营销中心依法进行实地核查,结合信访人提供的相关凭据,并无该楼盘开发商——惠州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的法定证据。2.您称开发商宣传露台可供其使用、阳台可改装为房间等内容,无法提供相应凭据。目前并无法定证据可证明开发商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违法情形。3.您与惠州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购房交易止步于认购步骤,双方并未签订《购房合同》,惠州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1份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我局执法人员正在对其中内容进行核实中,如后续发现该合同存在霸王条款的违法情形,我局将依法处理并及时将核实情况反馈至您。 4.关于您与惠州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退定纠纷,目前大亚湾已成立大亚湾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建议反馈至该委员会调解。2022年7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已短信联系您反馈具体情况。 尊敬的网民,感谢您的来信,根据您的来信内容,回复如下:经协调,开发企业表示与您已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协议中已明确定金的处置方式。关于退还定金的问题,我局建议您可根据协议约定再次与开发企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于是否涉及虚假宣传及合同条款的问题,您可向区市场监督局反映。购房和物业纠纷诉求可致电0752-5536946或到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信访接待室进行表达,我们将会安排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为您解答。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大道420-4号。(区房管局 责任领导:叶远军 经办人:傅庆雄 联系电话:0752-5566902)

回文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间2022-06-30
处理结果关于Jzxx202206301114507859的回复
按属地管理原则,建议转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受理。(信件已选择转入大亚湾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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