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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入户办理指南

转载 吾爱2023/04/08 15:15:0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惠州公安 作者: 20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办理条件

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市内定居的,可申请办理登记入户。

办理材料

(1)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

(2)属立户的,提供拟定居地房屋产权证或相关证明。

(3)投靠内地亲属入户的,提供拟投靠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同意申请人投靠定居的书面声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户政窗口或派出所提出申请

(2)公安户政窗口受理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

(3)呈报户籍地县(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批意见

(4)由受理窗口办结

办理地点与时间

办理地点:惠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30 - 17:30

工作要求

(1)《入户申请审批表》由受理民警录入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并由申请人签名确认,无需填写纸质表格。

(2)发现获得内地身份后,又返回港澳取得身份的,一律注销内地户口。

(3)对原国内居民要认真核查原户籍资料,经网上比对全国人口信息确认其公民身份号码无重、错的,必须使用原号码入户。经查发现其原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错号的,另外编号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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