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受理点审核资料
1.时间:5月10日、11日、12日、14日
申请人按照积分入学初审材料表(见下表)准备好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等部分佐证材料开具方式见《积分入学部分佐证材料开具指引》,附件2),按时前往受理点进行初审。
2.说明:
申请人通过初审,并在确认表签字确认后,不得变更申报材料(不得补交材料、不得更改材料类型、不得变更材料持有人、不得变更居住地所在镇(街))。
➤长按上图识别关注“惠州之家”公众号微信对话框:
回复【落户】获取惠州各区方式落户指引
回复【招生】获取惠州各区中小学报名攻略和学区划分攻略
回复【电动车】获取惠州电动车在线上牌入口
回复【机场大巴】获取惠州机场航班及机场大巴信息
回复【居住证】获取惠州居住证网上办理入口
回复【国产二价】获取惠州国产二价接种地点
【免责声明】惠州之家网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与网站的文/ 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惠州之家采编中心协调处理(或删除):电话18665809694,邮箱:11857288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