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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惠州市大亚湾区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的详细指南,供您参考:
经营者为自然人(中国大陆公民、港澳台居民等,需符合相关规定)。
有合法、明确的经营场所(需提供有效场地使用证明)。
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
经营者身份证明
大陆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居民: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自有房产: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签字或盖章)。
租赁场所:租赁合同原件 + 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 + 出租方身份证明。
其他情况:街道办、村委会或市场管理方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需加盖公章)。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可线下窗口领取或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填写)。
名称预先核准材料(如需个性化名称):
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提交名称申请(无需单独核名)。
若无需名称,默认登记为“经营者姓名+行业+店”(如“大亚湾区李四服装店”)。
特殊行业许可证(如涉及餐饮、食品销售、美容等需提交相关资质)。
步骤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选择“惠州大亚湾区”站点。
步骤二:搜索“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点击“在线办理”,按指引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步骤三:提交后等待审核(1-3个工作日)。
步骤四:审核通过后,可到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选择邮寄(需支付邮费)。
地址:
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6号(以最新公告为准)。
澳头市场监管所(就近办理)
地址:大亚湾区澳头街道新澳大道四巷2号。
流程:
提交材料 → 窗口审核 → 领取营业执照(当场或1-3个工作日内)。
营业执照:免费。
刻章:公章、财务章等需自行刻制(费用约200-500元)。
税务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需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到大亚湾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年报公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
住改商政策:若经营场所为住宅,需提供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住改商”同意证明。
行业限制:部分行业需前置审批(如危险品经营、教育培训等),需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大亚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0752-5568315(建议提前咨询最新要求)。
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752-5566001(业务咨询)。
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查询或智能客服咨询。
Q:能否委托他人代办?
A:可以,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Q:营业执照是否有区域限制?
A:仅限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区域(大亚湾区内)开展经营活动。
Q:经营场所为租赁商铺但无房产证怎么办?
A:可提供购房合同+开发商证明,或由街道办出具产权证明。
提示: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办理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致电大亚湾区市场监管局确认最新要求。祝您办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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