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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所有在职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法定职责。
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不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乃至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应按时、足额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足额缴存是指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为缴存基数,乘以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比例计算出的额度缴存。
足额缴存是指单位和职工的月缴存额按照规定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值,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3.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必须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单位已开户缴存的,新录用职工必须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
5.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减轻企业税负。
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包含在职工的薪金中,在成本中列支,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可减轻企业的负担;也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6.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享(低息)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享低息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约为商业贷款的60%,远低于商业贷款利率,有助于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减轻购房压力。
7.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树立企业守法经营、以人为本良好形象。
通过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购房,为职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让职工对企业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树立企业守法经营、以人为本的良好形象。
8.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等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仅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乃至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要应当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是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
9.单位应当全员、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逾期不办理开户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性的住房储金,为职工全员、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法定义务和应尽责任。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将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0.单位应当全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逾期不缴或者少缴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纳入政府征信黑名单。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性的住房储金,为职工全员、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企业法定义务和应尽责任。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将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纳入政府征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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