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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惠州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有效构建,惠州住建领域的信用信息监管机制将进一步深化。日前,惠州市建筑行业协会官网正式公示了《惠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相对于房地产开发领域,《征求意见》所称的建筑市场主体则包含了在惠州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质量安全鉴定监测检测、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及其相关人员。
具体到信息内容,记者注意到,建筑行业信用档案将主要包括注册登记信息、联络方式、企业资质、人员条件、承接项目、工作业绩、建筑业各类统计、信用承诺及其他有关信息。行业从业人员信息则将个人身份信息,以及相关从业资格、执业状态和参建项目等信息都计入其中。
然而,对于同时具有多类资质的企业则需要分别纳入信用信息管理。
不同于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实施“谁监管、谁采集、谁负责”原则,由企业诚信申报、系统自动采集或建筑主管部门采集,实施动态管理,及时予以更新和对外发布。为构建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将实行守信激励主体名单、失信惩戒主体名单的列入、发布和退出,作为实施监管措施的基础数据。
针对出现利用虚假材料、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被行政处罚;以及法院判决认定拖欠工程款等新闻给的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实施严格的监管和惩戒措施,严格限制企业在惠承揽业务。”市建筑行业相关人士介绍,通过搭建信用信息体系将正式建立起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企业依法依规有序经营的鼓励支持,违规失信的企业则严厉打击。
在具体的实施措施层面,《征求意见》提出将“黑名单”企业列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控对象,增加检查频次,限制初次申请资质、办理资质增项和升级。
此外,在承揽工程环节,该征求意见要求公开招标项目拒绝“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企业参加投标,鼓励招标企业将公示周期内企业的信用信息纳入投标综合评审。政府投资项目则严格限制失信企业参加投标,并以企业信用作为评审依据,在工程发包时也应严格限制其承接工程或者供应材料。
对于失信的行业从业人员,《征求意见》则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个人不得担任本市房屋建筑工程的评优专家、评标专家、技术咨询或评审专家、建筑施工监督检查专家等,确保全市各项工程建设工作平稳有序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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