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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我和我男朋友未婚同居3年,后因琐事分手,我们同居期间怀孕生了个孩子,请问分手后非婚生子女该怎么抚养呢。
答复:同婚生子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具体到本案,虽然你和你男朋友未结婚,但是你们是孩子的父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对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公证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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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昌林 律师 林碧钗 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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