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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合作区取消个人商品住房限购!官方:已在实施

转载 吾爱2023/03/10 20:08:1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12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据南方都市报,网传消息显示,深汕住建局日前发布《关于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该通知涉及深汕特别合作区限购和限售政策的调整。

调整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放开限购,暂停对自然人实施商品住房限购,即无需提供无房证明;二是优化商品住房转让管理,即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2年内禁止转让;三是推行优先申购制度,小于120平商品住房仍旧优先面向深汕辖区户籍居民销售,第二批销售放开对其他区域客户购买;大户型购买资格不限。购房者或其家庭在深汕辖区内已有商品住房的,不再享有优先申购资格。

3月10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致电深汕住建水务局,证实了放开限购和限售的消息。相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没有正式文件但已在实施落地,“限购放开了,但是只针对自然人,限售期调整为两年,另外其他的政策和购房人关系不大。”

那最新的政策对比之前的政策变化又在哪里呢?此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实施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限购。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1套;另外据2019年底起执行的限售政策,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业内人士认为,深汕此次调整楼市政策仍然偏向于“房住不炒”大基调,一方面满足本地客户的置业需求,深汕户籍居民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另一方面全面放开限购也给了更多非深汕户籍置业深圳的机会,同时,限售周期的缩短还有助于楼市的流通促进交易。

记者注意到,目前深汕已有不少楼盘亮出了“住房优惠政策”的海报,以此吸引更多客户前来置业。

据了解,深汕特别合作区隶属广东省汕尾市海丰,是中国首个特别合作区。作为深圳10+1区(深圳10个区+深汕特别合作区),该区域由深圳主导区域发展,给予全方位的政策和资源支持,同步享受深圳标准的教育与医疗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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