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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惠州入户方式分别有四种,引进人才入户、稳定居住地就业入户(居转户)、家庭团聚入户、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
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即在2016年11月21日以后的购房者,不可办理购房入户。
引进人才入户
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1、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辖县内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稳定居住地就业入户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
具体可咨询入户地户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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