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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我和我丈夫现在闹离婚,我们婚后有一套房产,已付首付款30万,还剩40万银行按揭款未还,现在我们双方都想要这套房的产权,请问这套房该如何分割呢。
答复:竞价取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应当竞价取得,取得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具体到本案,经过竞价,如果你认为房屋值80万,你丈夫认为值75万,那么法院会判决这套房归你,剩余40万银行按揭款由你承担,同时,你还应补偿他相应房屋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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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昌林 律师 林碧钗 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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